3月21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再次公開征求《岐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意見的公告。
本標準適用于向中山市轄區內岐江河流域直接排放污水的紡織工業,服裝、服飾制造業和電鍍工業3個重點行業及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4種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上述3個重點行業及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上述4種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標準中未作規定的內容和要求,按現行相應標準執行。 本標準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適用于重點行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直接向其法定邊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通過對岐江河流域污染源排污現狀進行分 16 析,岐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主要以生活源和工業源為主。
關于再次公開征求《岐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意見的公告
征集時間:2022年3月21日-2022年4月20日
為進一步改善我省水環境質量,加強岐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經省市場監管局批準立項,我廳組織開展了《岐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編制工作。為提高我省地方標準的科學性和適用性,根據《廣東省標準化條例》《生態環境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我廳于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19日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經修改形成《岐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二次征求意見稿)》(附件1),現再次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請有關單位及個人于2022年4月20日前將意見和建議填寫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反饋表》(見附件3)中,以書面形式反饋至省生態環境廳水生態環境處,并抄送標準主要起草單位。
省生態環境廳水生態環境處聯系人:邱伊琴,電話:020-83629941,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213號(510630);
標準主要起草單位聯系人:李國棟,電話:020-29119293,郵箱:handonghui@scies.org。